縱觀台灣影像史,位於台中專屬前台灣省政府的「台影公司」可說典藏最多新聞紀錄片之單位,從「日僑撤退」、「今日農村」而「十大建設」,其影像至今仍栩栩如生。
回顧歷史,「台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影公司」)」成立於1945年,位於台中縣霧峰鄉,前身為「台灣省電影攝製場」,原為台灣省政府新聞處預算支應的公營單位,精省之後,原規劃朝民營化方向營運,並改為「台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影公司」54年來記錄了台灣這片土地的發展過程以及人民的生活,也見證了「台灣經濟與政治奇蹟」的點點滴滴。該公司不幸於1999年921集集大地震後,失去民營化條件而被迫結束營業。為搶救545萬呎珍貴影像史料,行政院新聞局依據行政院頒佈「非常時期、特殊政策考量」法令,積極處理台影公司結束營業相關事宜,並將這批電影史料寄存於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幾年間,亦陸續由大都沖印廠取回台影委其印製之紀錄類底片乙批,及由行政院新聞局駐外單位或辦事處回贈之海外版新聞片拷貝等等。至此,台影公司全部的影像資料均收齊。經整理並統計:台影影片約有545萬呎共20691卷(約2400小時);3/4吋錄影帶1234卷、Betacam錄影帶4891卷,共計6125卷(約5000小時)。
台影全數影像資料版權皆歸國家所有,且該批影像含有最多50至80年代的台灣本土重要動態影像,對於推廣影像的加值使用,有相當的便利性與立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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