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8項營業項目代碼。
一、按「電影法」業經總統令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401號函修正公布,並於104年6月12日施行生效。旨揭「電影片製作業」等8項營業項目代碼已非屬公司法第17條第1項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第1項所稱之許可業務。
二、又依現行「電影法」第3條之修正,爰將小類J404「電影工業」修訂為「提供電影器材、設施及技術之事業」,並刪除原電影片製作業及電影片發行業應以公司型態經營之組織限制。
三、本會爰配合文化部意見公告修正旨揭「J401011電影片製作業」等8項營業項目代碼,其相關內容如下網址。
http://gcis.nat.gov.tw/cod/doc-cgi/qd_fdr.exe?STARTPRO=/home/doc/cod/bin/qry_dat.pro&template=show_html&%C0%E7%B7~%B6%B5%A5%D8%A5N%BDX_DATA_SINGLE=J503021&o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