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96年/1/9修正)
釋示電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電影片之定義
一、為因應數位匯流、多元映演空間時代之來臨,電影法修正案業於九十三年一月七日公布施行,依據該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規定,電影片係指「已攝錄影像聲音之膠片或影片規格之數位製品可連續放映者,包括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及外國電影片」。其所稱「影片規格之數位製品」,指以HD(High Definition)、Digital Betacam、DV(Digital Video)及其他數位方式等拍攝製作之電影片,且於電影片映演場所放映者,均屬「電影片」範疇。
二、前揭電影片應依電影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檢查核准發給准演執照後,始得於電影片映演場所映演。
